第二章 长安一百零八坊
第二章 长安一百零八坊 (第1/2页)从崇仁坊到东市,要经过一条叫“景风门街”的巷子。
唐靖超没有骑马。福伯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骝马跟在他身后,絮絮叨叨地说着“公子身子还没好利索”之类的话,但他充耳不闻。他把手炉拢在袖中,踩着石板铺就的街面,一步一步走得极慢。
不是因为他虚弱。
而是因为他需要时间来看清楚这一切。
崇仁坊的街巷两侧种着槐树,光秃秃的枝丫在冷硬的天空中勾画出细密的线条,像一幅还没上色的水墨画。坊墙是夯土筑成的,表面刷了一层白灰,岁月的雨水在白灰上冲刷出深浅不一的痕迹,像老人的皱纹。墙根处有青苔,在这个季节已经枯成了暗褐色,紧紧贴在泥土上,像是这片土地上最古老的居民。
他从坊门出来,景风门街比坊内的巷子宽了不少,能并行两辆马车。街面上的石板被车轮碾出了深深的车辙,辙沟里积着昨夜留下的薄冰,踩上去嘎吱作响。
长安城的早晨是从鼓声开始的。
三千面鼓,从皇城的承天门一路响到外郭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。那声音不是他在电视剧里听到的那种清脆的、有节奏的鼓点,而是沉闷的、厚重的、像大地的心跳一样的轰鸣。鼓声从四面八方涌来,在坊墙之间来回反射,叠加,放大,最后变成一种无处不在的、渗透进骨头缝里的震颤。
他在这种震颤中走着,感觉自己像一颗被投入巨大湖泊的石子,正在一点一点地沉入这个时代。
第一个迎面而来的人是个挑水的力夫。黝黑的脸上挂着汗珠,扁担在肩头弯成一个柔韧的弧度,两只木桶随着步伐轻轻晃动,桶里的水几乎要溢出来,却一滴也没洒。他看见唐靖超身上的鹤氅和腰间的横刀,侧身让到路边,微微低头,等这位官人先过。
唐靖超点了点头。
力夫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一个穿鹤氅的世家公子会对他点头。
走了几步,一个卖糖葫芦的老汉推着独轮车从后面赶上来。车上的草靶子插满了红彤彤的山楂串,糖衣在晨光中闪着琥珀色的光。老汉吆喝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,像唱歌一样——“饴——糖——山——楂——”,每个字之间的间隔恰到好处,让人听了就想掏钱。
一只野猫从墙头上蹿过去,叼着一只还在挣扎的老鼠,三两步跳上了屋顶。瓦片发出细碎的响声,猫尾巴在晨光中画了一个弧度,消失在屋脊后面。
这些东西,在任何一本历史书里都读不到。
任何一本历史书都不会告诉你,天宝十四载正月十九的长安城,空气里混合着槐树枯枝烧火的烟味、马粪发酵后的酸臭、早点摊子上炸油饼的香气,以及远处寺庙里传来的、若有若无的檀香味。任何一本历史书都不会告诉你,长安城的冬天冷得不像话,那种冷不是北方干冷的那种凛冽,而是一种湿冷的、从地底下往上冒的、钻进骨头缝里的冷。
福伯还在后面念叨:“公子,您就算要去东市,也该先用过朝食。您三天没进食了,大夫说——”
“福伯。”唐靖超停下脚步,转过身。
福伯赶紧收住脚,差点撞上来。
“你有没有觉得,”唐靖超看着他,“我今天跟以前不一样了?”
这个问题问得很直接,甚至有些冒失。但他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——与其让身边的人慢慢察觉到不对劲然后起疑,不如主动把这个问题抛出来,用半真半假的方式搪塞过去。这是他从原身记忆里学到的一件事:唐休璟的孙子“摔马伤头”之后性情有些变化,这在长安城不是什么秘密,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在背后议论了。
福伯果然没有露出惊讶的神色,反而红了眼眶:“公子,您是摔着了,后脑那一跤摔得重,大夫说淤血散了就没事了。您就算……就算有些不记得了,那也是暂时的,慢慢养着就好了。”
他以为唐靖超在说自己失忆的事。
唐靖超没有纠正他。有些误会,比真相更好用。
“走吧。”他转过身,继续往东走。
东市和西市是长安城的两大商业区,分别位于皇城的东南和西南。东市因为离三大内——太极宫、大明宫、兴庆宫——更近,所以主打的是奢侈品和高档商品,丝绸、珠宝、瓷器、香料,以及从西域来的珍奇异宝。西市则更接地气,米面粮油、牲畜农具、酒肆胡姬,市井气息更浓。
赵磊在东市支摊卖烤肉。
唐靖超想到这个就忍不住想笑。赵磊那人,在二十一世纪就是靠烧烤起家的——他家的赵赵烧烤在永州开了十几年,从路边摊做到门面房,赵磊从小在炭火边长大,闭着眼睛都能闻出羊肉新不新鲜、孜然纯不纯。穿越到唐朝,他第一反应不是恐慌,不是迷茫,而是摆摊。这很赵磊。
景风门街走到尽头,拐进一条更宽的大街。福伯说这是“安门街”,沿着这条街往南走两里地,再往东拐一个弯,就是东市。
两里地。
唐靖超在心里换算了一下,大约一公里。不远,但他走得慢,这一公里足够他走小半个时辰。
他喜欢这种慢。
快节奏是二十一世纪的病。消息要秒回,视频要倍速,外卖超时五分钟就要给差评。所有人都在赶路,没有人知道目的地在哪里。而在这个时代,从崇仁坊到东市的两里地,你需要一步一步走过去,没有办法更快,也没有必要更快。
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。
一队骆驼从对面走来,领头的骆驼脖子上挂着一个铜铃,叮叮当当的声响清脆悦耳。骆驼背上驮着鼓鼓囊囊的毛毯包裹,包裹的缝隙里露出一截弯刀柄,刀柄上镶着绿松石。牵骆驼的是个高鼻深目的胡商,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羊皮袄,脸上挂着长途跋涉后的疲惫,但眼神明亮,看见街边的茶摊时,眼睛里亮了一下。
他想喝茶。
唐靖超看着那个胡商,忽然想到一个问题:这个人的家乡在哪里?撒马尔罕?还是更远的波斯?他走了多远才到长安?三个月?半年?他带着那些货品穿越了沙漠、戈壁、雪山、草原,躲过了风沙、盗贼、疾病和干渴,最终到达了这座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。他会在这里卖掉他的货物,赚一笔钱,然后买满一驮丝绸和茶叶,再走上几个月甚至一年,回到他的家乡,成为那个绿洲小城里最富有的人。
这个人的一生,在历史书上连一个脚注都混不上。
但他是活的。此时此刻,他就在唐靖超面前不到十步远的地方,牵着他的骆驼,想着他的茶,活着。
这个念头让唐靖超的后背微微发凉。
“公子,到了。”福伯的声音把他从沉思中拉回来。
东市的市门是一座高大的牌楼,木质的门楣上刻着三个大字——“东市署”,字体是端正的楷书,笔画遒劲,应该是出自某位名家之手。牌楼下面站着两个穿着皂衣的市吏,腰间挂着铜牌,手按刀柄,目光警惕地扫视着进出的人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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