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1章 粮票配给制
第831章 粮票配给制 (第2/2页)这张不起眼的官票,可在盖印的巡检司分部所在城中兑取。
当场负责盖印的骑巡,手中印记也往往都归属于当地巡检司衙门。
人、票归属与来源明确清晰,完全能够支持当地巡检司衙门在账面上迅速核对票据真假。
在官府主动提供的粮本位兑现体系支撑下。
这张小小的条子一经流入民间,很快就成为李煜治下军民都能认可的新型流通物。
官票几乎完全替代了铜钱、金银等货币曾经的地位。
小到城中百姓经营的饭馆、豆腐坊,大到官府设立的布庄、染坊。
这些官票,还可以按种类粗分成肉票、粮票、布票、兵票这几大类。
......
有时候并不是说一定要对应的官票才能在对应场合‘消费’。
总有人愿意折价甚至溢价兑现。
不过兑率若能依照官府明确标示的功绩兑取比例,几乎很难通过倒卖盈利,除非是有人亟需。
尤其是布票,只要百姓们还需要穿衣,它就永远都是供不应求的紧俏货。
当然,这些条子最终兑现的流向,还是要通往城中官府的粮库、布帛官库、甚至是武库。
各地城中这三座大库,是巡检司官票能够自发在民间形成流通的信誉托底所在。
如果不能从官府手中完成最终兑现,那这张票据依旧只是一张废纸。
等流通到这最后一步,相应官票在官账上一经兑现,便会在巡检司的账簿上被彻底标注为核销。
也就是标定其失效,随后便是销毁。
即便有人卡着销毁之前进行盗取......这些能够明确来源追溯的‘真票’,也已经在账簿上变成了不受官府认可的‘假票’。
到时候一经流通,被人发现并检举追究也是迟早的事情。
以各地目前这种几乎没有自然流通可言的人口分布,每一家每一户都在官府的丁册上记得清清楚楚。
城中邻里居住日久,甲保之内互相更是知根知底。
一旦有人突然‘暴富’,那就是打着灯笼告诉别人——我有问题!
是故当地差役哪怕拿着失窃票据一家一户的问,也能轻易追溯其源头。
破案不要太简单!
种种因素相加,借助假票牟利几乎只存在于理论上的可能......
不过,这些条子兑取当中并不包括强弩这种行刺利器。
甲胄倒是可以按人头兑取,巡检司每名步巡限额一人一甲,登记在册,不得外借,由巡检司专人定期上门查验。
自此,他们这群人披着官皮、吃着官饷、穿着官甲。
这样的‘步巡’除了热衷于单打独斗,其他地方看起来几与官兵一般无二。
他们也成为巡检司官票在民间的主要流出源头。
这些孤僻的怪人,甚至一度因此颇受当地百姓追捧。
这条依附于启梁山典狱司‘捕尸’产业所形成的消费链条,俨然已经自发形成一整套足以自发维持的良性循环。
在这种堪称体系化的高效运转下,捕尸这种上不得台面的‘脏活’、‘累活’,只能继续让游走在灰色边缘地带的巡检司下辖步巡去做。
而不是指望李煜麾下的‘正规军’。
这是李煜做事的规矩,也是他做人的尺度。